5)非第一志愿报考的,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文理计划录取。
3、学前教育专业,在文化课低录取控制线上,按文化与技能五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文化课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须达到统一划定的低录取控制线。
2、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三门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3)同分考生按技能1的考分高低排列;再同分则按技能2的考分高低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非第一志愿报考的,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文理计划录取。
2、普通类专业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加专业技能成绩五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二门专业技能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联网应用技术(中美合作)专业的考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2)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技能成绩五门总分,按专业志愿,对照文理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技能成绩五门总分,按专业志愿对照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技能成绩五门总分,按专业志愿,对照文理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