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招生计划数分城镇户籍和农业户籍各为一半,如报名人数未达到专业计划人数的1.5倍则不分户籍按成绩直接预录取。⑷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⑵考生取得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记10-40分。(具体加分标准见附件)

⑵考生取得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记10-40分,具体加分标准见附件2。

(2)进入复试的考生分专业按预录取成绩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录取。

⑶考生取得本专业及相近专业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专业系认定后,直接进入复试。

4.直接进入复试成绩:按300分记,不再进行任何加分。所有符合直接进入复试标准的考生,也必须参加初试笔试,其成绩作为教学摸底参考之用。所有符合直接进入复试标准的考生,也必须参加初试笔试,其成绩作为教学摸底参考之用。所有符合直接进入复试标准的考生,也必须参加初试笔试,其成绩作为教学摸底参考之用。所有符合直接进入复试标准的考生,也必须参加初试笔试,其成绩作为教学摸底参考之用。所有符合直接进入

4.直接进入复试成绩:按300分记,不再进行任何加分。所有符合直接进入复试标准的考生,也必须参加初试笔试,其成绩作为教学摸底参考之用。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直接进入复试。⑵退役士兵直接进入复试。⑶考生取得本专业及相近专业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专业系认定后,直接进入复试。⑷参加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⑸有文体特长并经测试取得A类成

⑷参加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

⑶符合加分标准和符合免初试所需要的证书(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⑶符合加分标准和直接进入复试所需要的证书(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