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高招办)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美术、编导、播音、表演、摄影专业及其专业方向,优先录取具有我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生源不足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4、学院没有组织专业测试的省份及专业,直接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联考(统考)成绩。
5、具体政策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高招办)公布为准。
6、报考条件、报名方法等详见我校招办网站。
备注:各省考生均可在以上考点报名考试,具体各省校考专业请参见我校招办网站。
备注:各省考生均可在以上考点报名考试,具体各省校考专业请参见我校招办网站。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2.对于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部分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各省区录取时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

1、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高招办)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高招办)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需先登陆我校官网(www.),进入招生工作页面,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注册,才可有效报名。

录取原则1、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高招办)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在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各校考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我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生源不足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绩。4、学院没有组织专业测试的省份,各艺术类

2.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未涉及的校考)在河北省《考试与招生》杂志文科类计划专刊的217页;河北省《考试与招生》杂志理科类计划专刊的374页。

录取原则1、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高招办)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美术、编导、播音、表演、摄影专业及其专业方向,优先录取具有我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生源不足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绩。4、学

录取原则1、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高招办)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在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各校考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我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生源不足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绩。4、学院没有组织专业测试的省份,各艺术类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高招办)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美术、编导、播音、表演、摄影专业及其专业方向,优先录取具有我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生源不足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