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内容分值比例语文基础知识及运用约35%现代文阅读约35%写作(应用文写作或片段写作)约30%语文基础知识及运用约35%现代文阅读约35%写作(应用文写作或片段写作)约30%

报名相关事项(一)时间:2017年5月27日(二)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图书中心二楼学生服务大厅(三)应届毕业生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在校证明、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高中或中职阶段毕业证书、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1.申请报名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2013年3月1日8:00(星期五)----12日23:00(星期二)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栏目报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考试资格,学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3月21日登陆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线报名网址()准考证打印栏目打印准考证。普通高中

2.本章程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项目的总评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及格(未达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1、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的分数加上综合素质测试加权分数计算总分。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

8.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1、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已报名参加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