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送达录取考生。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

第四条已获我校自主招生专业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专业填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文理不限。

4.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和院长签章后,经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录取考生。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后,经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录取考生。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和院长签章后,经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录取考生。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送达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