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条通过资格审查后,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科学常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内容。

第二十二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学生待遇相同。

1.学校名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663)

第四条已获我校自主招生专业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

第六条学校设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3.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2016年3月15、16、17、24日(共四天,每天下午2:30——5:30)。

3.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2017年3月28-31日(共四天,每天下午2:30——5:30)。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5日。

第十二条面试时间:2013年4月26-27日。面试地点: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