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其它:1、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2、本章程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6、经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6月7-8号的全国统一考试。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招生组织机构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贵州省招生考生院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机构名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招生计划2013年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表序号专业名称科类学制招生计划备注1林业技术文理兼招3年252园林技术文理兼招3年253畜牧兽医文理兼招3年254机械设计与制造文理兼招3年255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兼招3年25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兼招3年257广告装潢与设计文理兼招3年258食品加工技术文理兼招3年259市场营销文理兼招3年2510苗侗康复治疗技术文理兼招3年2511苗侗药物生产与应用技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5、高中阶段获取各类奖项(A4纸),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取得证书的考生)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