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本专科生招生网址:http://kdc..cn2、招生咨询电话:025-,3、通信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100294、E-mail:kdcollege@.cn

4、E-mail:kdcollege@.cn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4、E-mail:kdcollege@.cn

2、招生咨询电话:025-,,

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s..cn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13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面向北京、上海、重庆、山西、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陕西、甘肃、广西、新疆、江苏17个省(省、直辖市)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院根据各

第十九条艺术特长生录取按《南京医科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