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1)声乐类:现场表演:考生需填报并演唱一首曲目,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表演乐曲的全部或片段。(伴奏由考生自备,钢琴由我校提供)

招生对象申请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考生以及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辽宁、河北、江西、福建、海南等十七个省(直辖市)文科考生;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备艺术特长;

招生计划及专业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除工程力学(钱伟长班)、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技术、音乐表演(歌舞)、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外,考生可以报考201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所在省份公布有招生计划的专业(考生可登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查询2013年招生计划投放情况)。备注:工程力学(钱伟长班)、飞行器适航技术为我校优秀生培养班专业,主要选拔模式为入校

(4)主持类:基本功测试:考生需准备2分钟自我介绍及2分钟朗诵(诗歌、散文均可);专业加试:命题主持,命题现场抽取,限时3分钟,评委可根据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

招生计划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2)器乐类:现场表演:考生需填报并演奏一首曲目,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表演乐曲的全部或片段。(不允许使用伴奏)

2.报名纸质材料准备。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装订,第2项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2)高中以来获省市以上各种奖励证书、等级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3)舞蹈类:表演:考生需准备一个舞蹈节目,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表演节目的全部或者片段。(伴奏碟由考生自备)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技巧展示、模仿。

(2)高中以来获省市以上各种奖励证书、等级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

其他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