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育类专业招生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 为顺应考生及家长意愿,提高考生的志愿满足率,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在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各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1)在辽宁省一批本科B段的专业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探索开展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的“中期选拔”招生改革。在全省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二年级学生中开展“中期选拔”,推荐合格学生入读民办高职院校和生源紧缺的部分公办高职院校。被录取学生转入高职院校学习三年,毕业时颁发五年制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5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高校专业须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对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合格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依据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如下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

完善“五年专”招生录取办法。改变以往五年制高职招生由省里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办法,根据不同设区市生源情况,由设区市教育局商高职院校确定当地的招生录取分数线,确保大限度地满足考生和院校招生工作的需要。

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将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改革试点的3所高职院校纳入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范围,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行组织招生考试。此项政策有利于推动试点院校直接面向合作行业、企业办学,实现招工与招生互通、上课与上岗融合、毕业与就业衔接,深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深化中职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改革试点。2013年,除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外,全省其它高职院校全部纳入中职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试点(简称“中职推免”)范围,并将省职教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牵头学校也一并纳入中职推免工作的范围。全省所有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均可向试点高职院校推荐优秀毕业生,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此项政策将进一步增加中职毕业生入读高职院校的机会,也有利于高职院校扩

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外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以往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其它志愿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模式。2013年起,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继续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其它志愿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该政策有利于报考提前批的考生更好地选择学校和专业,提高专业满意度,也能更好地满足提前批高校选拔人才的特殊需要。

改革“高职单考单招”制度,扩大应用型本科专业招生计划。“高职单考单招”将逐步减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比例、扩大应用型本科专业招生计划。2013年“高职单考单招”应用型本科招生计划将从往年的120多名增加到1000名左右。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增加中职优秀毕业生入读本科院校的机会,有利于构建技能型职业人才的培养体系。

“高职单考单招”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从2013年起,“高职单考单招”由按院校“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为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进一步提高考生对专业的满足度,提高录取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