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由文化基础综合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综合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总分4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学校聘请专家组成综合素质考核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3、文化基础综合成绩总分270以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分以上方具备录取资格。
4、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考核内容4月27日上午8:30-10:00语 文上午10:30-12:00数 学下午14:30-16:00英 语4月28日上午8:30开始综合素质考核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2.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成绩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由招办和学校盖章),择优录取。

4.报考食品类专业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综合考试。录取原则录取原则

3.文化基础综合成绩总分270以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分以上方具备录取资格。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考试日程安排时间考核内容4月27日上午8:30-10:00语文上午10:30-12:00数学下午14:30-16:00英语4月28日上午8:30开始综合素质考核

第十四条考试科目及考核办法。考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由文化基础综合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1.文化基础综合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总分450分。2.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学校聘请专家组成综合素质考核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集体评分确定成绩。3.文化基础综合成绩总分270以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分以上方具备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考试科目及考核办法。考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按照文化基础综合+职业技能考核。1.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成绩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由招办和学校盖章),择优录取。2.职业技能成绩。学校聘请专家组成综合素质考核组,对考生职业适业能力进行考核,集体评分确定成绩。3.报考食品类专业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综合考试。

第十六条考试科目及考核办法考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按照文化基础综合+职业技能考核。(一)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成绩: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gz./login.aspx)。(二)职业技能成绩:采用笔试方式考核。(三)2018年4月1日上午9点到学校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漯

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由文化基础综合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1、文化基础综合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总分450分。2、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学校聘请专家组成综合素质考核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集体评分确定成绩。3、文化基础综合成绩总分270以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分以上方具备录取资格。4、考试日程安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