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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昆山市各级各类学校关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2013年昆山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关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19:41:20 解决时间:2018-06-2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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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13年,全市中考报名人数7144人,其中回昆考生6人。全市共招收普通高中78个班级,计3182人;在昆中等专业学校招收68个班级,计2246人。

师范、艺术类、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按苏州市下达的计划招生。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各招收2个课程改革实验班和2个重点班,计168人。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各招收10名艺术、体育和科技创新特长生(详见《2013年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办法》)。

市一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分别招收“鸿志班”、 “励志班”和 “行知班”3个班,计126人。

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和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分别招收2个、2个、4个课改实验班,计280人。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市一中(含费俊龙中学美术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为10%。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统招指标的70%,根据初三年级在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分配生中考总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全市排名必须在2000名(含2000名)以内。填报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统招计划分配生的考生,必须在本校就读满2年。分配给学校的名额和录取的分配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

201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所有公办初中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再纳入四星级普通高中分配生范围。

严格控制普通高中班容量,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级人数分别控制在42人和40人以内。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如确需调整计划的,必须书面报请市教育局批准。学校擅自招生,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违规招收学生不能取得相应学籍。

(二)招生对象

在本市报名参加2013年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因中考舞弊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学生。

(三)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日期为2013年6月7日~10日。

报考公办四星级普通高中、三星级普通高中统招、师范、五年制高职中“5+2”本科的考生仍需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报考志愿一经上交市招生办,不得更改。凡未填报志愿的上述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报考公办三星级普通高中择校、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艺术类、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考生实行网上招生,采取现场填报志愿方式。

报考师范仅限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考试工作

1.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会考与升学考试相结合。

2.考试科目和计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六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满分各为100分;其他考试科目为体育,满分为40分。中考总分满分为730分。

3.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政史科目中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体育考试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英语考试实行听力与口语自动化测试和书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4.考试时间和日程

考试时间:2013年6月17日~19日。

考试日程:6月17日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14:00~15:40 物理

6月18日上午 9:00~11:00 数学

下午 14:00~14:50 历史

15:40~16:30 政治

6月19日上午 9:00~10:40 英语

下午 14:00~15:40 化学

5.考查科目与考查办法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

6.部分加试项目

部省属高职艺术类的招生考试按省规定执行。

中等师范学校根据相关专业要求组织考生面试,由学校确定相关办法,提前向考生公布,自行组织专业(技能)加试(面试)。

7.考试组织

考务工作根据苏州市招生办规定的细则执行。

8.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个别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6月28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市招生办办理查分手续。查分只核查试题有无漏批、积分和登分有无差错。核查结果如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

(五)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 )、“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合格标准为: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准予初中毕业。凡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可报考任何类别的高中阶段学校。

2.体格检查。考生均须进行体检。

3.实践能力考查。考生均须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

(六)加分政策

(1)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5)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上述考生应在6月10日之前向学校提供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由学校集中送教育局基教科审验同意并经公示后,由市招办统一办理加分手续。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七)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在综合素质和体格检查合格的前提下,各级各类学校均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课改实验班不得招收低于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一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在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重点班和统招分配生三个批次录取时,录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在其它批次录取时,录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统招分配生因总分排名未达要求导致生源不足的,转为普通班统招非分配生计划。

录取过程中,如遇中考总分相同,因受名额限制不能同时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比较语、数、英三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如再相同则比较语、数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

2.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按照批次及志愿顺序的先后依次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一阶段(批次)录取时公布低录取分数线。

第一阶段,分为以下二个批次:

第一批次,完成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录取工作;

第二批次,完成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重点班录取工作;

第二阶段,分为以下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完成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普通班统招分配生录取工作;

第二批次,完成昆山中学和震川高级中学普通班统招非分配生、择校生录取工作;

第三批次,完成师范、五年制高职中“5+2”本科投档工作;

第四批次,完成市一中“鸿志班”、陆家高级中学“励志班”和开发区高级中学“行知班”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市一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市一中(费俊龙中学美术班)统招录取工作。

第四阶段,完成市一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市一中(费俊龙中学美术班)择校;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艺术类、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网上市场招生工作(详见《2013年昆山市中考第四阶段网上招生办法》)。

昆山中学中美课程班由学校自主招生。

昆山文峰高级中学、上海交大南洋(附属)昆山学校、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三所民办学校由学校自主招生,在公布考生成绩之日起进行自主招生,并在第三阶段录取之前完成。考生如被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则不能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市属中专、技工院校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并加盖市招生办录取专用章。

3.残疾学生照顾政策

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1987〕教职字008号)的规定办理。

(八)帮困助学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均按江苏省规定执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免收学费。

在市一中“鸿志班”、陆家高级中学“励志班”和开发区高级中学“行知班”就读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减免全部学杂费,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并接受社会爱心资助。

  ??????????? 2018-06-2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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