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励政策:(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内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全额奖学金奖励(6000元/年);(2)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省内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全额奖学金奖励(6000元/年);专业考试成绩第四至第十名考生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半额奖学金奖励(3000元/年)。
2.咨询电话:
3.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531)82968807 58996372 58996373。
网址:http://www.***.cn E-mail:zsb@***.cn。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东校区教学本部),邮编:250103;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西校区),邮编:250014。
4.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附表:
2013年艺术类面向山东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2013年艺术类省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注:如招生专业、计划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本校专业、计划不一致,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省外录取规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专科)专业省外录取执行相应省份录取规则。

报考要求及录取规则 1.报考要求 (1)省内考生报考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设计学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必须在本科合格线以上。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形象设计方向)五个专科专业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

1.201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 普通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包含舞蹈编导、舞蹈学、舞蹈表演3个专业)、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专业); 普通专科:舞蹈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形象设计方向)。

②复试:自备文学作品朗诵,模拟主持,考官提问。 音乐与舞蹈学类(含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3个专业):

4.考试科目 播音与主持艺术 ①初试:新闻播读,即兴评述; ②复试:自备文学作品朗诵,模拟主持,考官提问。 音乐与舞蹈学类(含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3个专业): ①初试:身体条件,基本能力; ②复试:作品表演,动作模仿,即兴表演。

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报考条件 1.201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 普通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包含舞蹈编导、舞蹈学、舞蹈表演3个专业)、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专业); 普通专科:舞蹈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形象设计方向)。 2.招生计划: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

学校简介 1.学校全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2.学校代码:14277 3.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5.学校地址:东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教学本部) 西校区: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 6.办学条件: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4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7.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574

(1)省内考生报考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设计学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必须在本科合格线以上。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形象设计方向)五个专科专业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必须在专科合格线

1.报考要求 (1)省内考生报考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设计学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必须在本科合格线以上。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形象设计方向)五个专科专业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

其他 1.奖励政策:(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内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全额奖学金奖励(6000元/年);(2)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省内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全额奖学金奖励(6000元/年);专业考试成绩第四至第十名考生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半额奖学金奖励(3000元/年)。 2.咨询电话: 3.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