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专业要求以我院公布的单招方案为准。

命题、考试与评卷(一)命题1.联考专业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其专业由公办单招院校联盟联合命题,统一考试。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联合命题,在各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考试组织:制定《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

(一)命题1.联考专业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其专业由公办单招院校联盟联合命题,统一考试。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联合命题,在各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考试组织:制定《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处理考试及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二)成立纪律监察、考试考核、宣传录检、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努力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三)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1、招生范围:参加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单独考试招生的所有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科类。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一)录取原则1.联考单招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2.单考单招专业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3.免试录取: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

招生专业及计划类别专业代码专业计划数学制(年)学费(元/年)备注教育类660214学前教育所有专业文理兼收计算机类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35000自动化类580201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35000机械设计制造类580108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汽车类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5000能源类550208新能源应用技术市场营销类6

招生专业及计划共13类21个专业,详见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系别专业计划数学制(年)学费(元/年)备注学前教育系学前教育所有专业文理兼收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机电工程系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系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建筑艺术系动漫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

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专业要求以我院公布的单招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