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学院代码:1252(江苏)1468(3+2专本对接试点专业)

领导与监督机制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3)预留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4)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有其他突出才能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4)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有其他突出才能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4)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有其他突出才能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