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取得的中级(包括中级)以上专业技能证书与报考的第一志愿无关的不加分;

3.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健康并在原报名地参加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二)上述考生必须已经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

(1)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20分。

(二)2013年4月15日前,接受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2.普通高中生总分为会考折算分+职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项计分之和。

2.三校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项计分之和。

1.三校生按260人计划总数的110%确定调档比例,即调档286人,后一人成绩即为低录取分数线。

4.遵循“以招生计划为指导”的原则。录取总计划不突破270人,各专业录取人数不突破专业计划招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