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第八条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确认学校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工作。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三)报考对象:已取得高考资格和单考单招资格的应届、历届普高生和中职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已参加当年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4、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上述条件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确

第十条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加分政策(方案另附),经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九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当年统招计划。

第二十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当年统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