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
1、考试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
2、考试科目及内容:笔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3、分值设置:笔试和面试以原始分呈现,共750分。其中笔试450分(语文、数学、综合分别为150分),面试300分,考生总分按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及加分项累加合成。
4、考试时间:
笔试:4月20日上午09:00~12:00
面试:4月20日下午13:30~18:30
注:面试时的考生要求提供一份《个人情况介绍》(本人手写),内容包括对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高)、专业技能情况(中职)、兴趣、爱好和获奖情况(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或复印件)。
5、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日程安排时间事项3月15日-4月10日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处现场报名,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4月11-15日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见学院招生网),领取准考证4月16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4月18日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院招生网)4月30日前预录取考生到学院招生处确认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指导思想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2013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通[2013]79号),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结合我院办学和专业建设特色,我院拟进行单独招生试点

6、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中途不允许离开考场,考试时间结束前30分钟才允许交卷,考生要举手示意,待监考员到座位验收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1、考生须在4月21日17:00之前到招生处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3、学院招生工作电话:0730-、

7、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命题、考试与评卷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考试方式:文化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考试时间:4月10日上午09:00~12:00(文化测试)4月10日下午13:00~18:30(技能测试)分值设置:文化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以原始分呈现,共450分。其中文化测试300

4、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或擅自更改题号作答,答案无效。

考核办法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采取“文化素养+职业技(潜)能的考核测试方式,具体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1、考试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考试科目及内容:笔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和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

考核办法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1、考试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考试科目及内容:笔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