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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2013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09:20:39 解决时间:2018-04-17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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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二)我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考试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办公电话:0898—65911255。

  技校网 2018-04-17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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