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校名称:河南化工职业学院。
第二条学校类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
第三条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第四条国标代码:14307;招生代码:6266。
第五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及对口考生.
第六条考试与录取:
1、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
2、 成绩计算办法:文化课成绩×40%+技能素质成绩×60%
3、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课、技能素质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3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3年高考。
第七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双汇”助学金、“信汇”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
第八条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九条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
第十条学院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7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第三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教育部代码:13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第二条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第四条国标代码:;专科招生代码6266、本科招生代码6109。第五条办学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548号第六条学校基本情况: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由河南化工职业学院与河南省医药学校合并更名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综合类职业院校。学校是河南省首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时间事项4月1日至4月25日考生登录河南化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或到学院现场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并通过现场确认。4月18至4月25日考生登录河南化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或现场确认时打印。4月27日上午文化课、职业能力(技能素质)考试。5月1日至5月7日在河南化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5月29日之前将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

招生专业与计划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年)计划备注1应用化工技术2工业分析与检验3机电一体化技术4会计电算化5市场营销合计500

第五章毕业文凭第十一条凡通过普通高招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应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招生范围河南省。

第六章学校地址、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郑州市建设西路(郑上路548号)邮编:450042联系方式:(0371)传真:(0371)网址:www..cnhttp://www..cn/电子邮箱:hnhgzyxy@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河南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条学校类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第三条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第四条国标代码:14307;招生代码:6266。第五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及对口考生.第六条考试与录取:1、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河南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条学校类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第三条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第四条国标代码:14307;招生代码:6266。第五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及对口考生.第六条考试与录取:1、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