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报考专业予以录取。
类:经学校专家组认定为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学校将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投档的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予以录取。此类考生资格需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

(二)“启航计划”的考生申请“启航计划”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要求为农村户籍考生,由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申请“启航计划”的考生必须上交所在地户籍部门出示的户籍证明原件(需有“农业户口”字样)。

(四)A类资格候选人测试安排:A类资格候选人测试分作笔试和面试。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和考生申请材料中表现出来的综合情况确认面试资格获得者参加面试。1.广东省考生:笔试科目:语文、数学(分文理卷)、英语(每科100分共300分)笔试时间:2011年2月27日笔试地点:在广东省内各地市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面试地点在中山大学南校区,时间待定。2.非广东省考生:

4、名单复核:由东南大学相关学科的专家对已认定资格的考生进行复审,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确认。

5、对符合报名条件第6条的考生单独进行资格审查、单独划线,单独确定合格考生的名单。

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学校对“扬帆计划”、“启航计划”考生分别划线,确定自主选拔入围资格考生。

1.终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14年面向农村学生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第二十七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3、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备案。

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福州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报报考专业。A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报考专业予以录取。类:经学校专家组认定为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学校将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投档的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予以录取。此类考生资格需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