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积极参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

(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全校普通本、专科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九)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

第二条黑龙江科技大学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三)外语专业文史类以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以外语、数学、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询。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18.7.67.24/zsE-mail:hkyzsjyb@咨询电话:0451-(兼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cn

第十二条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