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含内蒙古自治区)为考生分配专业,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原始成绩分配专业,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优先为加分考生安排专业,而后依据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其他考生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
(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三)外语专业文史类以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以外语、数学、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务管理(中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加)以英语授课为主(如有其它专业语种要求,以当年度省级报考指南为准)。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要求,采矿工程、采矿工程(中俄)、地质工程专业因行业限制只招收男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有美术基础,学制五年,土木工程(中俄)学制五年,其它专业学制四年。由于土木工程(中俄)专业采取2+2+1培养模式,其中第5-8学期要赴俄罗斯学习,所以该专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学费、住宿费等信息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询。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18.7.67.24/zs
E-mail:hkyzsjyb@***
咨询电话:0451-88033300(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n
第二十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报高起本和专升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专升本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各专业在我省兼招二学历,免试入学。我省报二学历考生网上报名后,到校现场确认〔须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上下载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n/)

录取考生未收到录取通知书怎么办?每年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因各类原因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不影响录取新生按时报到,考生可通过当地招生网络和我校招生网查询,确认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如临近开学还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可自行来校报到,报到时先到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补办录取通知书后即可报到,学生档案等材料可在报到后将录取通知书寄回家里,由家人代为办理。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询。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18.7.67.24/zsE-mail:hkyzsjyb@咨询电话:0451-(兼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cn

被你校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转专业?新生入学第一学年(两个学期)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总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名以内,并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相关细则的学生,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申请。

你校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是什么?我校录取分数线划定是按照考生报考所在省份招考办划定的各批次录取范围来录取,具体分数线划定要视报考我校考生生源数量的多少上下浮动,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志愿清”的方式确定考生录取顺序,按“分数优先”的方式为考生分配专业,各专业间无级差。实际录取中按各省招生计划被我校录取的低分即为我校该批次的录取分数线。我校招生信息网及简章中都有各省份历年录取分数线供考生参考。

(十)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十一)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黑龙江科技大学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条学校全称:黑龙江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219,主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政编码:150022。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

你校2013年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情况如何?我校2013年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本专科计划共计5505人,其中校本部本科4975人;嵩山校区,三校生本科计划30人,普通高职(专科)计划440人,鸡西校区三校生高职计划60人。校本部今年在海南省首次招生,招生计划50人。校本部专业设置以工为主,并有理、管、经、文、法等多个门类,共计51个本科专业供考生选择。我校校本部在黑龙江省招生批

你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如何执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各省招办公布的考生照顾加分政策,在实际录取过程中照顾加分只在投档环节有效,但在分配专业时采取按原始分数分配专业,在原始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为加分考生分配专业。

第七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本、专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结构布局、各专业办学定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全校普通本、专科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含内蒙古自治区)为考生分配专业,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原始成绩分配专业,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优先为加分考生安排专业,而后依据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其他考生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