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香港中学文凭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具体专业附加要求见招生计划表格中附加要求说明。
参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录取标准为中国语文及文化、英语运用达到“E”级及其他科目有两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或其他科目有一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另有两门达到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的“E”级。

如有教育部、香港、学校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附录:2016年香港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点此下载.pdf)

联系学校学校网址:www..cn,学校招生网址:www.zsb..cn招生办咨询电话:021-,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cn,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62。

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拟面向香港免试招收本科生15人,具体专业和人数、收费标准、报考附加要求见下表((终以港澳台联招办公布为准):专业名称层次学制计划报考附加要求汉语言文学本科四年2中国语文4级及以上旅游管理本科四年1英语本科四年1英语4级及以上社会学类本科四年2地理科学本科四年2心理学本科四年2汉语国际教育本科四年1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四年2学前教育本科四年2费用标准:香港免试生

录取原则1、录取低要求除“校长推荐计划”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3、3、2、2”或“3、2、3、2”。具体专业附加要求见招生计划表格中附加要求说明。2、录取原则达到录取低要求,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

1、錄取低要求除“校長推薦計畫”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低錄取標準可為:四門核心課程分數之和須為10分(含)以上、且每門課程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含)。具體專業附加要求見招生計畫表格中附加要求說明。

1、录取低要求除“校长推荐计划”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3、3、2、2”或“3、2、3、2”。具体专业附加要求见招生计划表格中附加要求说明。

1、录取低要求除“校长推荐计画”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画”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课程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具体专业附加要求见招生计画表格中附加要求说明。

录取低要求除“校长推荐计划”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3、3、2、2”或“3、2、3、2”。

1、录取低要求除“校长推荐计画”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4、4、3、3”,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4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画”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课程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具体专业附加要求见招生计画表格中附加要求说明。

录取低要求参加香港中学文凭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具体专业附加要求见招生计划表格中附加要求说明。参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录取标准为中国语文及文化、英语运用达到“E”级及其他科目有两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或其他科目有一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另有两门达到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的“E”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