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录取新生以本次高职扩招(面向在职幼儿园专任教师)专项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排序进行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单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4.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②学生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期不合格的学生根据规定转专业或退回生源地;

②考生可按时就近到我院设置在各地的招生点进行专业初试,也可直接到学院初试;

③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如有发现问题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④录取的新生(除石家庄地区户口外),根据个人意愿随迁户口关系,建议随迁户口;

④录取的新生(除石家庄地区户口外),根据个人意愿随迁户口关系,建议随迁户口;

④录取的新生(除石家庄地区户口外),根据个人意愿随迁户口关系。为高考报名方便,建议随迁户口;

④录取的新生(除石家庄地区户口外),根据个人意愿随迁户口关系,建议随迁户口;

④录取的新生(除石家庄地区户口外),根据个人意愿随迁户口关系,建议随迁户口;

④录取的新生(除石家庄地区户口外),根据个人意愿随迁户口关系,建议随迁户口;

④录取的新生(除石家庄地区户口外),根据个人意愿随迁户口关系,建议随迁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