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学校根据提档考生情况划定各专业的单科低控制分数,达不到者,不予录取。

第九条普通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职中对口的考生须通过湖北省组织的相关考试。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普通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职中对口的考生须通过湖北省组织的相关考试。

第八条太原工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湖北省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

第十二条学校对参加考试的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审验有关证件,组织相关考试或专项测试。

第十二条学校对参加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审验有关证件,组织相关考试或专项测试。

第九条普通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职中对口的考生须通过湖北省组织的相关考试。

第十二条学校对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审验有关证件,组织相关考试或专项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