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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湖北考生音乐类招生及考试办法

2013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湖北考生音乐类招生及考试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1:12:42 解决时间:2018-09-2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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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乐类招生及考试办法:

(一)、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普通高中或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社会青年。

(二)、报名办法、时间及考试安排

报名办法及时间:

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本科专业测试。

1、凡符合音乐类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我校不接受函报)。

2、报名程序为:考生交验本人证明材料(湖北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及考生身份证)→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音乐类专业(本科)报名登记表》→交表→交报名费→核对、领取准考证。

3、考生如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必须注明专业方向(声乐方向、钢琴方向、民乐方向或舞蹈方向)。

4、各专业和专业方向可兼报(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5、报名考试费:初复试一并进行,每生200元,兼报专业,加收60元。

6、音乐类专业考生可兼报学前教育专业,加收报名费200元。

7、报名时间:2013年3月13日-3月16日 (可随报随考),报名地点:校内

考试安排:

招生专业初、复试时间乐理(笔试)时间考试地点音乐学2013年3月15日-16日8:30~17:002013年3月17日14:00~15:30校内音乐表演2013年3月15日-16日8:30~17:002013年3月17日14:00~15:30校内(声乐、钢琴、民乐方向)音乐表演(舞蹈方向)2013年3月16日8:30~17:00 校内

注:初、复试随到随考,乐理统一考试;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不考乐理。

(三)、音乐类专业测试要求:

1、初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 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钢琴或其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气质形象(身高、形象、气质测评)。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演唱两首声乐作品;现场测试音域。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专业:演奏两首钢琴作品;由主考官点抽“二升、二降内音阶、琶音、和弦”。

音乐表演(民乐方向)专业:演奏两首民族器乐作品。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①成品舞(不限舞种);②基本功(开软度测试,古典舞技巧组合一个)。形体形象(测量身高及身材比例,形象、气质测评)

2、复试科目及要求

1)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复试科目及要求:

视唱(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练耳(现场弹奏听音)、乐理(统一集中笔试)。

2)音乐表演(舞蹈方向)复试科目及要求:

节奏(现场抽题模打节奏)、模唱(现场抽题模唱)。

特别提示:

★所有专业考试中的“气质形象”内容均在主科考场进行。

★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奏)。

★声乐考试考场不提供钢琴伴奏,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或伴奏光碟。

★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舞蹈表演的伴奏一律使用CD光碟。

★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需租用乐器和钢琴练习房者请事先与考点联系,费用自理。

(四)、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终专业成绩按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0%、 视唱7% 、 练耳7%、 乐理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0%、 视唱7% 、 练耳7%、 乐理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节奏7%、 模唱6% 、 形体形象7%。

(五)、音乐类专业本科考试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10日起通过登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在线网站(http://www.***.cn/zsb/)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20日前通过电话咨询。

2、合格证发放:成绩公布十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在线网站查询合格信息,成绩合格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合格证,以网上公布合格信息为准。

(六)、高考录取原则:

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省线的基础上,依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技校网 2018-09-2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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