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考生报考必须提供报考回执,如考生没有可向所在学校相关老师咨询);

7.2013年6月1日前,我校材料审查,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2013年4月17日前,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

(六)寄送材料审查结果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处理进度。

(一)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确定并公示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四)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试的笔试考生名单。

(四)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试的笔试考生名单并公示。

第二十条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确定并公示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四)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试的笔试考生名单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