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规处理(一)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二)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成绩评定我院单独招生成绩由基础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特长分”三部分组成,总分为700分。(一)基础知识成绩(满分300分)1、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届毕业生)和会考成绩(往届毕业生)构成。以各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为准。2、“三校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考

(三)特长分(满分100分)符合特长分条件的单独招生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2010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5分。本项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招生办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5、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单独招生工作。

3、特长分评审组:负责“特长分”的评审和“推荐生”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6日-3月25日,逾期不予办理。

2、综合素质考核组:负责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织测试命题、评卷、成绩评定等工作;

交报名材料及领取准考证2013年4月19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缴纳报名考核费回执,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以下手续:(一)领取单独招生准考证。(二)打印《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三)普通高中毕业生交由所在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考试等级证明,“三校生”交由

(二)打印《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