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4300元/年·生
住宿费:600~1050元/年·生(按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
学费:4300元/年·生
住宿费:600~1050元/年·生(按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
学费:4300元/年·生
住宿费:600~1050元/年·生(按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

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 2015年起,我省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次招生录取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在3年学习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3年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5年学习期间,由参与合作培养试点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

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2015年起,我省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次招生录取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在3年学习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3年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5年学习期间,由参与合作培养试点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共同研

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2015年起,我省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次招生录取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在3年学习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3年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5年学习期间,由参与合作培养试点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共同研

3.请介绍学院2015年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的情况。答:2015年部分高职学院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是湖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高校招考制度改革的试点项目。经湖北省教育厅确定,2015年我院与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科技学院、武汉商学院分别联合开展通信技术、护理、物流管理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⑴招生计划联合本科院校我院专业本科对应专

3.请介绍学院2016年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试点的情况。答: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同意,我院2016年继续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分别与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商学院联合开展通信技术、物流管理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试点。⑴招生计划联合本科院校我院专业本科对应专业招生计划湖北工业大学通信技术通信工程70武汉商学院物流管理物流管理70⑵招生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普

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2015年起,我省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次招生录取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在3年学习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3年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5年学习期间,由参与合作培养试点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共同研

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2015年起,我省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次招生录取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在3年学习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3年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5年学习期间,由参与合作培养试点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共同研

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2015年起,我省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次招生录取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在3年学习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3年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5年学习期间,由参与合作培养试点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共同研

收费说明:学费:4300元/年·生住宿费:600~1050元/年·生(按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学费:4300元/年·生住宿费:600~1050元/年·生(按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学费:4300元/年·生住宿费:600~1050元/年·生(按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

招生及培养形式:试点专业由我校通过普通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与我校其他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试点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到其他高校,不得转读其他专业。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采用“2+1+1”的协同培养模式,即:第1-4学期在我校就读,主要由我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