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保证(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校招生办和纪检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后,本人必须在指定时间到我校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程序如下:(一)准备工作: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及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电子相片;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于3月15日-3月20日在所就读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的应届生及其

相关事宜(一)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二)自主招生旨在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优秀考生,如某一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未达到专业招生计划数,学校有权减少该专业招生计划。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时,

(三)2013年4月17日前,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

(三)网上填报材料审核: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需学校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3.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的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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