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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复旦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2013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人数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13:16:08 提问时间:2018-05-05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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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复旦大学上海市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初审和复试实施细则成立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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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复旦大学上海市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初审和复试实施细则本办法适用于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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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复旦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3楼

    (二)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上海市北京西路1320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研招办邮编:200040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cn/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电话:021-62893799传真:021-62893799Email:wu.xi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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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复旦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系方式

    4楼

    六、联系方式(一)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cn电话:(021)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E-mail:gs_admission@.cn(二)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上海市北京西路1320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研招办邮编:200040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cn/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电话:021-62893799传真:021-62893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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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复旦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考试与录取

    5楼

    四、考试与录取联合培养工作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和评价,决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参加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第一导师单位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和体检),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范围由联合培养工作组研究确定,专业课命题工作由第一主管导师单位安排。合格后按照第一主管导师所在单位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复旦大学和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汇总后分别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予以录取。

  • 中专学校

    2017年复旦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

    6楼

    五、学位授予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由高校(复旦大学)负责。达到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经复旦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评定通过后,授予博士学位。

  • 中专学校

    2017年复旦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时间及材料

    7楼

    三、申请条件、时间及材料有合适基础、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均可以自由申请;报名时需要递交的材料:个人简历,个人陈述,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2~3封教授推荐信、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对录取有价值的相关材料。英语程度说明,如六级成绩单或者TOEFL。受理申请时间: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与复旦大学药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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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复旦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8楼

    一、招生人数2013年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8人(仅供参考,实际名额以教育部终下达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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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复旦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楼

    (一)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cn电话:(021)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E-mail:gs_admiss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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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复旦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

    10楼

    二、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具体参考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与复旦大学药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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