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专业;
5、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2013年4月26日,考生到学校报名签到。1、提交材料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4张4)、考生报名考试费(130元生)由原“9+3”学校统一缴纳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

(二)2014年4月11日8:30-16:30,考生到学校报名签到。1、提交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张;(4)考试费130元,报到时由“9+3”学校统一缴纳。(5)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

(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德育成绩。4、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四)录取照顾1、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2、加分:类别项目等级分值需提供材料综合优秀中职(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地(市)级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县(区)级10分技能、科技特长中职

录取(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德育成绩。4、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

(八)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照顾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

录取(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4、对服从专业调

(八)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