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专业;
5、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由于各招生院校试题难易度不同,所以我校的录取分数和其他院校的录取分数不具可比性。
(四)录取照顾
1、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2、加分:
| 类别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需提供材料 |
| 综合优秀 | 中职(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 地(市)级 | 20分 | 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 |
| 县(区)级 | 10分 | |||
| 技能、科技 特长 | 中职(高中)阶段参加技能、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奖 | 地(市)级二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高限20分 | 5-20分 | 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 |
| 中职(高中)阶段获得国家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 | 15分 | 证书原件 | |
| 文体特长 | 中职(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获奖 | 地(市)级二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高限20分 | 5-20分 | 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 |
|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 | 十级 | 10分 | 证书原件 | |
| 九级 | 5分 | |||
| 运动员 | 国家二级 | 20分 | 证书原件 |

(三)2013年4月27日9:30-17:00,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

3、以上加分项目,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公示后执行。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

实施原则2013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面试)”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二)报考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www.)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一)招生专业(请依据确定的“9+3”毕业生单独招生专业填写)2013年“9+3”单独招生专业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类别学费标准护理医护一类5000元/生.年

4)、考生报名考试费(130元生)由原“9+3”学校统一缴纳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考试(一)考试方式文化基础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二)考试内容1、文化基础综合笔试高职单招“9+3”毕业生考试参照《2013年藏区乡镇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命题。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2、技能测试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专业技

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