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以文化成绩排序。
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专业;
5、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由于各招生院校试题难易度不同,所以我校的录取分数和其他院校的录取分数不具可比性。
(四)录取照顾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二)2013年4月27日上午,考生到学校报名签到。1、考生到学校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报名确认表在报到时现场打印。2、签订《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3、核发《准考证》、熟悉考场。
(四)录取照顾1、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2、加分:类别项目等级分值需提供材料综合优秀中职(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地(市)级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县(区)级10分技能、科技特长中职
(四)录取照顾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四)录取照顾(与录取加分)1、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2、加分:高中读书阶段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艺术大赛(限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国家级获奖加10分、省部级获奖5分、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九级以上加5分。
(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以文化成绩排序。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专业;5、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录取(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以文化成绩排序。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专业;5、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
录取(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以文化成绩排序。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专业;5、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
(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以文化成绩排序。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专业;5、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四)录取照顾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四)录取照顾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