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科目与要求 1、舞蹈:自备成品舞一个。 2、声乐: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须具有独唱水平及较好的声乐训练基础。自备演唱曲目一首(中、外作品不限)。 3、器乐:自备演奏曲目一首(中、外作品不限,乐曲、练习曲均可)。 说明: (1)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参加我校的统一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2)器乐类考生:可以看谱演奏 (3)声乐类考生

招生人数及专业 1、招生人数:10人 2、招生专业:不跨科类前提下,考生可选报专业(四年制本科),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10分以上方可选报英语专业。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专业要求,身体健康。

招生对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且符合我校招生计划和招考类别要求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 湖南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具有体育特长生的2013届应届高中毕业生

1、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天津市应届毕业生源。

考试内容: 1、管乐: (1)自选曲目:自选两首曲目,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由评委指定测试的要求,无伴奏。 (2)现场视奏:抽取一条五线谱进行视奏测试。 2、声乐: (1)自选曲目:自选两首歌曲,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由评委指定测试的要求,自备伴奏光盘。 (2)视唱测试:抽取五线谱或简谱一条现场视唱。

(2)即兴考核:由评委指定内容,考生即兴主持,时长不超过2分钟。

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规定》为准。

3、如我校招生简章内容与国家或江苏省新的规定相抵触,则以国家或江苏省新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