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第三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八条专升本政策: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专升本政策: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