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5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十三条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4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