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方式:在考生学业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3、考试科目:(1)汉语言考生: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2)民语言考生:汉语、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

②、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汉语、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

②、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汉语、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上午11:00-14:0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方式:采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学生在校平均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综合素质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评价。4、考试科目、成绩组成⑴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录取:选拔考试后按成绩排名录取。

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10:00-15:0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护理民语言:医用汉语汉语言:英语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内、外、妇、儿科护理及基础护理)实践技能考核医学检验技术英语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应用化学、解剖生理、生化、微生物与免疫)专业综合考试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录取: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①、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

考试办法及安排1、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2013年4月16日在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2、2013年4月18日―4月19日考生在阿克苏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2号楼二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上报以下书面材料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1)汉语言考生: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2)民语言考生:汉语、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成绩计算:总分210分,其中笔试140分(民语言考生汉语40分,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100分

4、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1)、考试方式:在考生学业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2)、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