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自主招生的各类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2014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52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还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㈠招生对象已获得2013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㈡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2.身心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要求三门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C级以上。2、数控技术专业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2)考生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专业

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并取得高考相应资格(即14位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下同)(二)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对象为具有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各类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对象为具有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各类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自主招生的各类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自主招生的各类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