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70%+面试×30%+自主招生加分
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70%+面试×30%+自主招生加分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1.测试对象: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安徽省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4)少数民族考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5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4)少数民族考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5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二)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采取按学业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中,学业水平考试占总成绩的60%,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占总成绩的40%。历届毕业生若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则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占总成绩的100%。学业水平考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成绩,分别将A、B、C、D四个等级折算成相应的分数,A级折算为90分,B级折算为80分,C级折算为70分,D级折算为6

(一)应历届高中毕业生1、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历届高中生考试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7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进行级差折分,A等每科50分、B等每科40分、C等每科30分、D等不得分,三科总分合计后再折算成100分制计算总分。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00分钟,测试内容、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70%+面试×30%+自主招生加分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70%+面试×30%+自主招生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