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政策,我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共计3000元;
2、至少有15%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两年的国家减免学费政策(每生3000元/年,共计6000元);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助学政策 1、凡报读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全部免收学费、课本费及住宿费。 2、全日制二年级在校生由市政府补贴每生每月300元,两年共计6000元。 3、持有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等相关民政部门颁发的贫困证件(限于直系亲属及学生本人)或特困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免收住宿费(两年减免800元/生)。 4、品学兼优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助学金两年4000元/生,如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5、品

4、学院设立哪些奖、补、助学政策?答:(1)奖学金:①国家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年8000元;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2)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至4000元不等。(3)国家助学贷款:凡是我院录取的普通高校学生,其家庭困难者均可申请助学贷款。

助学政策 1、凡报读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全部免收学费、课本费及住宿费。 2、全日制二年级在校生由市政府补贴每生每月300元,两年共计6000元。 3、持有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等相关民政部门颁发的贫困证件(限于直系亲属及学生本人)或特困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免收住宿费(两年减免800元/生)。 4、品学兼优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助学金两年4000元/生,如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5、品

免学费及助学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可免缴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的名额减免。安徽省12个贫困县的农村学生在二年级可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5%的比例每学年进行评选。

免学费及助学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可减免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的名额减免。12个贫困县的农村学生还可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5%比例享受,共计两年。

免学费及助学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可减免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的名额减免。在校生中1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

助学政策⑴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有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⑵15%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免学费待遇;⑶学校设有“兴业基金奖学金”,对100名家庭困难但勤奋好学、自强不息的优秀学生每年给予2000元奖励;⑷学校设有普通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高奖金1000元,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助学政策⑴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有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⑵至少15%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免学费待遇;⑶学校设有企业专项奖学金,对勤奋好学、自强不息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⑷学校设有普通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免学费及助学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可免缴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的名额减免。安徽省12个贫困县的农村学生在二年级可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5%的比例每学年进行评选。

助学政策1、按照国家政策,我校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共计3000元;2、至少有15%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两年的国家减免学费政策(每生3000元/年,共计6000元);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