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防生新生入校后,我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将在上级规定时间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的,由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复查复审不合格的,如果符合我校普通生录取标准,可以转为我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或不愿转为普通生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按照规定作退回生源地处理。

4.入学报到后,经过复审、复检合格,报上级批准后正式成为国防生。复审、复检不合格者,将严格按照规定做退回生源地的处理。优惠条件为鼓励优秀青年投身军队现代化建设事业,给予国防生下列优惠条件

(五)新生入学后,公安院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检复查。复查复审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联系电话:0871—云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投诉举报电话:12389详情请参照云南公安网(http://www./jwxw/gonganyaowen/2018

15、国防生毕业后对服役年限有何要求?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役,符合法定条件,经组织批准,可退出现役。

7、考生被录取后需办理哪些手续?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我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军队驻我校选培办,我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协议书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请军队上级单位政治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14、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答:毕业国防生享受同职级(衔)军队现役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毕业国防生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或文职八级)。毕业国防生的军龄,从报到当年6月30日起算。

4.入学报到后,经过复审、复查合格,报上级批准后正式成为国防生。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将严格按照规定做退回生源地的处理。优惠条件为鼓励优秀青年投身军队现代化建设事业,军队将给予国防生下列优惠条件:

9、国防生入学后复审复查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将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订等情况。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兰州军区政治部干部部批准后,正式确定国防生资格,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按高校有关规定处理。

11、国防生入学后复审复查如何组织?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的,由军队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复查复审不合格的,如果符合所在高校普通生录取标准,可以转为高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由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军队驻校

4.入学报到后,经过复审、复查合格,报上级批准后正式成为国防生。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将严格按照规定做退回生源地的处理。鼓励政策为鼓励优秀青年投身军队现代化建设事业,军队将给予国防生下列鼓励政策:

8、国防生入学后复审复查如何组织?答:国防生新生入校后,我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将在上级规定时间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的,由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复查复审不合格的,如果符合我校普通生录取标准,可以转为我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或不愿转为普通生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按照规定作退回生源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