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
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12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390分,四科总分满分750分。
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将印发的《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为准。
3、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英语口试合格。
1、考生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自己报考的专业门类中选择学校和专业。
2、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 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12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390分,四科总分满分750分。 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将印发的《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科目和办法 l、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 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12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390分,四科总分满分750分。 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将印发的《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1)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中专、技工学校学制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
录取1、对口招生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层次分专业门类全省统一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类别录取。3、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一等奖者,可免试推荐到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本科院校的相应本科专业学习;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三等奖
志愿填报1、考生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自己报考的专业门类中选择学校和专业。2、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分别填在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志愿栏内。3、填报志愿时间、方式与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相同。
招生层次与专业门类1、对口招生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面向全省招生。2、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19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影视节目制作类。
招生对象及报名时间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1)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中专、技工学校学制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19个专业门类中任选一类报考。3、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凭资格审查表),在户口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
考试科目和办法l、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2、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12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390分,四科总分满分750分。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将印发的《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为准。
2、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12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390分,四科总分满分750分。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将印发的《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