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公示结束后,录取结果报送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确认,学院网站提供正式录取结果查询。

第十八条学院将录取结果报市高招办备案后,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3)考试全部结束后请考生自行离开考场,考试结果将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zb..cn)公布。

4.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省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我院网站http://www..cn招生就业网页,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1-,查询。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可以在录取结束后登陆考试院招考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3、结果公布:录取结束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3、结果公布:录取结束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3、结果公布:录取结束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