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设立贫困生救济基金,对贫困生实行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政策;
4.勤工俭学、为特困生提供资助;
5.实行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

第三十五条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电话:0537-、、、传真:0537-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6号邮编:272067

第十一条办学地点: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80号

第二十五条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曲阜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事宜。

2020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资助与奖励政策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录取工作。第二条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十一条地理环境:学院地处闻名中外的孔孟之乡?—济宁市北湖新区。交通便利,生态资源得天独厚,是济宁市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和生态宜居新城。第十二条办学特色: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的办学指导思想,贯彻“一切为了学生成才与就业”的办学方针,走就业拉动、科研带动、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路子,致力于建设“低碳、生态、新能源、新

第三十一条资助与奖励政策:1.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2.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3.设立贫困生救济基金,对贫困生实行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政策;4.勤工俭学、为特困生提供资助;5.实行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

第三十条资助与奖励政策。1.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2.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3.设立贫困生救济基金,对贫困生实行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政策;4.勤工俭学、为特困生提供资助;5.实行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

第三十一条资助与奖励政策:1.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2.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3.设立贫困生救济基金,对贫困生实行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政策;4.勤工俭学、为特困生提供资助;5.实行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