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场设置考点设置由各县(市、区)招委会确定,在确保安全保密、考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在乡镇设置考点。志愿填报

5、“注意录取”考生资格审核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并于5月30日前将“注意录取”花名册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南平市招生办复核备案;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审批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允许中等职业学校自主灵活招生。因涉及学籍管理和录取审批工作的时间性,继续实行春、秋两次录取审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4月至10月划归秋季招生范围,审批时间为的10月中下旬;11月至次年3月划归春季招生范围,审批时间为次年3月下旬。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三份,学校、南平市教育局职成科、南平市招生办各存档一份,录取名册及录取通知书加盖南

志愿设置1、第一批:普通高中设七个志愿,按县(市、区)招生办具体要求填报;2、第二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设二个志愿;3、第三批:五年制高职(含体育、音乐和美术)各设二个志愿;4、第四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高、中专普通班、技工学校)设十个志愿。

1、普通高中志愿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南平一中和南平高级中学);第二批次:省三级达标高中(南平八中);第三批次:其它普通高中。

往届生(含同等学历)档案:考生志愿表。录取录取录取

2、普通高中填报说明第二志愿栏填报第一批次达标高中统招志愿,第四志愿栏填报第一批次达标高中择校志愿;第五志愿栏填报第二批次达标高中志愿;第第七志愿栏填报第三批次其它普通高中志愿。特别说明:第二志愿栏填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统招志愿的考生,录取时视为兼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定向生。面试与体检特别说明:第二志愿栏填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统招志愿的考生,录取时视为兼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

6、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政策照顾,且在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从投档总分中扣除19分后,再参加择优录取。建档建档建档应届生档案1、考生志愿表(电子文档);2、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日常表现、成长记录袋等原始资料必须在6月中旬上交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3、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应具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4、初中阶段就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附有

填报志愿时间1、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为:6月10--15日,逾期不再受理。2、高中录取结束后,允许部分考生补报中等职业类学校志愿(含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补报志愿的考生信息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收集录入并在中职招生录取前送达市招办汇总。

1、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为:6月10--15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