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者;(具体录取办法见《2012年文体特长生招生办法》)

2、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者;(具体录取办法见《2012年文体特长生招生办法》)

(4)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有其他突出才能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4)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有其他突出才能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4)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有其他突出才能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4)有其他突出才能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