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300%比例划定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线,上线考生参加相应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课考试缺考2门以上(含2门)的考生,取消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3.各专业考生的录取,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750分)= 高中会考折合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单科目A等折合为50分,三门A等共折合满分为150分,其余各等次折合分值详见第六章第九条第4款)+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450,其中素质特长项满分30分)。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750分)= 高中会考折合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单科目A等折合为50分,三门A等共折合满分为150分,其余各等次折合分值详见第六章第九条第4款)+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450,其中素质特长项满分30分)。
4.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中会考折合成绩、单科成绩顺序,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单科顺序排列:市场营销(中美合作)专业为英语、数学、信息技术;数控技术专业为通用技术、数学、语文;服装设计专业为语文、英语、信息技术。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若某个专业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含)时,该专业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60%(含)比例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则转入普高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4.录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http://zs.***.cn)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

4.素质特长项得分条件凡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1)参加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得30分。参加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以上,或在市级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0分。在市级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二等奖,得

第九条考试与评分、考试形式及测试方式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分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1.文化课考试(1)考试内容: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专业为语文(满分70分)、英语(满分40分)、信息技术(满分40分);数控技术专业为语文(满分30分)、数学(满分60分)、通用技术(满分60分);市场营销(中美合作)专业为英语(满分70分)、数学(满分40分)、信息技术(满分40分

考务服务1.公告宣传:在学校醒目位置设考生须知等提示牌,内容包括考场编排说明、考试规定、考试纪律等;每个考场安排摄像人员1名。2.食宿医疗: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考试期间的就餐服务以及考生的住宿联系服务;学校医务室为考生提供医疗服务。3.安全保卫:学校保卫处负责校园车辆的停放;每个考场安排保安2名,负责考场外围秩序维护。

第十六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一条学校概况1.高等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2872。2.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邮政编码:310018。3.办学地点:杭州下沙高教园区。4.学校网址:http://www..cn5.办学类型:公办。6.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第三条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招生计划(人)收费(元/人·年)备注01市场营销(中美合作)招收文理科02数控技术招收理科03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招收文理科合计280人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按照专业,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加上加分得到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300%比例划定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线,上线考生参加相应专业的专业素质测试。文化考试缺考2门以上(含2门)的考生,取消综合素质测试资格。3.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加分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总分折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根据专业计划,招收普高毕业生专业的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三项合计总分,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额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根据专业计划,招收普高毕业生专业的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三项合计总分,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额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300%比例划定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线,上线考生参加相应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课考试缺考2门以上(含2门)的考生,取消综合素质测试资格。3.各专业考生的录取,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