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专业、计划(总计划100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人)建筑工程技术300材料工程技术35建筑设计技术50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35数字城市技术40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5房地产经营与估价35工程造价180建筑经济管理(工程财务会计方向)35建筑设备工程技术50给水排水工程技术35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35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35道路桥梁工程技术50市政工程技术50

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合适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4、财务工作组组长:吴文辉成员: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职责:收缴考生报名费、录取学生学费,确定考生缴费信息。

报名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5日—4月15日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通过网络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教育考试院信息港考生报考平台(www./ks)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后提交。3、报名资格确认4月16日,学院将通过院招生信息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4月17日~18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办办理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缴纳80元

七、报名方法: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如下: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

六、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类在职人员均可报名: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三、培养方向:1、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培养方向: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及其智能化等。2、项目管理工程领域培养方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及城乡管理等经济和社会领域等。

九、学习优势:1、学习工作两不误;2、录取分数线由天津城市建设学院自行确定,可适当降分。

十三、联系方式:0731-58662889(继教院招办)(单老师)

十、学位授予:通过GCT考试,凡工程硕士生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研究生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做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